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为了保障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家庭的经济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一系列经济补偿和医疗援助措施。具体包括:
医疗救治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如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需要康复治疗的,其康复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如需配置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相关费用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对于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的实施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及其家庭在遭遇工伤时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援助和医疗照顾,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并尽可能恢复职工的健康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