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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时间: 2025-01-10 12:25:44

军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军人证件

《军官证》

《士兵证》

《文职干部证》

身份证件

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和生效证明书

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参考)

双方合影彩色照片

4张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离过婚的还需提供一审判决书并出具已生效的证明书

丧偶的还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申请表格和介绍信

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取申请表

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并获取回函

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建议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选择合适的婚姻登记机关,并携带所有必需证件和材料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