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组合贷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申请条件不满足
需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
借款人自身要具备申请银行商业贷款的条件。
银行限制
很少有银行可以进行组合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只与某家银行合作,这对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业务有很大的限制。
手续复杂
申请组合贷款相当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准备材料很多,手续会比较繁琐。
贷款资金只有在产权过户完成,抵押登记完成后才能放行转给卖方,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
开发商和银行的捆绑协议
很多开发商在建房之前就已经从某家银行贷款,并承诺业主买房也要从该银行贷款,从而导致没有办法办理组合贷款。
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优质资产,银行与开发商签订开发贷款合同时,通常会附带条件要求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放款速度慢
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比较长,手续复杂,一般需要半年时间,而商业贷款只需要两到三个月。
使用组合贷款的话,两者放贷时间差距更大,影响开发商的回款速度。
费用较高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均收取不同数额的担保费和评估费,如果通过中介公司或贷款服务商,还需要支付服务佣金,导致组合贷款的手续费将高于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
综上所述,组合贷款不允许的主要原因在于申请条件严格、银行合作限制、手续繁琐、开发商和银行的捆绑协议以及放款速度慢等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增加了购房者的贷款难度,还可能导致卖家和开发商不愿意接受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