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时间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次企业合并
时间:1949-1965年
阶段:
1949-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性质的公有经济对私营工商企业的合并。
1961-1962年:行政兼并。
1963-1965年:政府试办托拉斯式的大企业。
第二次企业合并
时间: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
过程:
自发萌动的企业合并活动。
有组织有指导的企业合并活动,如保定市和武汉市采取不同行政与市场结合的协调方式。
90年代:企业合并形式多样,规模空前,如首钢通过收购秘鲁铁矿公司实现海外投资。
第三次企业合并浪潮
时间: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
特点: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经历了四次较大的合并浪潮,其中第三次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要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
第四次企业合并浪潮
时间:20世纪90年代。
特点:企业合并不仅形式多样,而且规模空前,出现了多个国际经济界公认的跨国公司。
中国规范性文件中的企业兼并
时间:1989年2月19日
规定:国家体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定义了兼并的概念和四种兼并形式。
企业合并的法律程序
时间: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具体流程:
召开股东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决议通过。
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申请合并登记,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总结:
企业合并的时间跨度较大,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再到90年代的合并浪潮。具体到某个企业合并的时间,则取决于合并的规模、形式以及法律程序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