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被拘留时,以下是您需要准备和注意的事项:
生活必需品:
您需要带上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基本生活用品。
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
您的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将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拘留所检查:
在进入拘留所时,您的人身和携带物品将经过检查,违禁品和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将被移交拘留决定机关处理。
拘留所财物管理制度:
拘留所将对您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并代收、代管、代购物品,但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且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证明:
公安机关在拘留您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
通知家属: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可能妨碍侦查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您的家属。
请确保遵守拘留所的规定,并与拘留所工作人员合作,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