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的退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具体流程和技巧如下:
确认合同有效性
如果合同不是正式合同,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要回定金。
如果签的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认购合同,可以尝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将决定能否退定金。
检查合同条款
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进行赔付,能否拿到定金或是否需要赔款,需参照合同条款。
查明原因
确定要求退还认购金的具体原因,如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存在欺诈行为、房屋质量不达标等。
合法途径
通过与开发商或销售商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举报或到消费者协会办公地点申请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了解相关法律途径。
证据收集
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与认购书相关的文件、通信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建议
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认购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定金的相关约定。
保留证据:在维权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通信记录、合同文本等。
及时行动: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与开发商或销售商沟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提高退还认购金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