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能报销的药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滋补类药品:
主要起滋补调养身体的作用,通常不具备明确的治疗效果,并非用于治疗疾病,因此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畴。例如:人参、鹿茸、燕窝等滋补品及相关药品。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由于含有的材料比较稀有、价格较高,且普通人使用频率不高,这类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内。
保健药品:
保健药品的主要功效是保养身体,预防疾病或维持身体的某种状态,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疾病进行治疗,所以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例如:各种维生素保健品、鱼油等。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预防性疫苗是用于预防疾病发生的生物制品,通常由个人自费接种,医保不予报销。避孕药品也不属于治疗性药品,同样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特定功能药品:
主要包括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这些药品针对的是一些非治疗性的需求,并非治疗疾病所必需,所以医保不予以报销。
其他一些药品:
如主要起营养作用的药物、一些能入药的动物和动物器官、干(水)果、各种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浸泡的酒精制剂、各种药物中的果味制剂和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质制品等。
此外,还有一些药品如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也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建议:
在使用上述药品时,建议先咨询医生或药师,了解是否可以使用其他医保报销的药品替代。
对于保健类药品,可以考虑使用商业保险如重疾险、医疗险或特药险等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