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如果工资被拖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用人单位协商
首先,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或部门主管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协商失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
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可以继续进行其他法律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寻求工会帮助
可以向工会求助,工会可以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
利用在线投诉平台
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并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使用其中的“欠薪反映平台”进行投诉。
此外,还可以拨打12333劳动监察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注意时效和证据
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同时,要注意投诉和诉讼的时效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在疫情期间也能按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