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需要携带的手续包括:
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的证明,通常是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情况,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
在侦查阶段,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需要出示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出示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在审判阶段,律师需要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委托手续告知办案部门,以便完成备案程序。
建议在前往会见前,仔细检查所有文件是否齐全,并确认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会见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