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支付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清算机构的规定
通常双方会指定它们的中央银行作为清算的负责机构,处理双边的清算工作。
清算账户的规定
清算账户主要有单边账户和双边账户两种。单边账户是指只在缔约一方的中央银行设立清算账户;双边账户是指缔约双方的中央银行互为对方国家设立清算账户。目前绝大多数的清算账户都是双边账户。
清算项目与范围的规定
除了进出口贸易的直接费用外,还包括其他相关的债权债务结算项目,如投资收益、技术转让费等。
清算货币的规定
规定用于结算的货币种类,通常选择一种国际通用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清算方法的规定
详细说明清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资金的划转、对账、余额处理等。
清算账户差额处理的规定
规定如何处理清算账户中的差额,如通过延期支付、抵消等方式。
这些内容构成了国际支付协定的主要框架,确保了国际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的结算能够顺利进行,并降低了交易成本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