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真正的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具体来说,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根据《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达到法定婚龄:
男性不得低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低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
完成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禁止近亲结婚:
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结婚需事先说明:
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并非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
综上所述,只有按照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男女双方才算是真正的夫妻,这种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举办结婚典礼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在法律上被视为同居关系,并不构成合法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