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用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信息:
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信息:
包括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质疑事项:
具体、明确地列出质疑的事项以及与这些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提供支持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列出提出质疑所需的法律依据。
质疑日期:
注明提出质疑的具体日期。
质疑函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提交质疑函,供应商可以正式表达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某些环节或结果的疑虑,并请求得到解答或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