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务通常指的是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负债,即中央和地方政府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这些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券
中央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发行,用于筹集资金以支持国家层面的项目或政策。
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用于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筹集资金,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则用于为特定项目筹集资金,以项目的收入或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来还本付息。
债务类型
一般债券:用于资助没有直接收益的公共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等。
专项债券:用于资助具有特定收益的公共项目,如高速公路、桥梁、医院等,这些项目的收益用于偿还债务本息。
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义、类型及其发行和管理方式。
《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了债权的概念和物权保护的原则,间接涉及政府债务的法律框架。
债务信息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综上所述,中国债务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负债,这些债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集资金,并用于不同的公共项目。了解中国债务的具体情况有助于评估国家的财政健康状况和债务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