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巡查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公告和举报
政治巡查时,一般会发布公告,并设立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微信短信举报等多种渠道,以便收集问题线索。
会议和谈话
巡察组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工作动员会、专题汇报会、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会等会议,通过听取汇报和参与讨论,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干部还会与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职工等进行谈话,获取更具体的问题信息。
查阅资料
巡察干部会查阅被巡察党组织的党建资料、财务账目、会议记录等材料,查找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接访
巡察组会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专用的问题线索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并安排专人接待,接收遗留问题。
多渠道搜集信息
巡察组会积极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的情况,并从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搜集相关信息,做到手中有料、心中有数。
数据统计和分析
通过对被巡察单位召开的会议进行分类统计,筛选出涉及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议题,探视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查阅财务账目和资金往来情况,列出专项资金结余、未到位、实际未支付的数额及其占比,初步定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材料分析
通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专项巡察,发现扶贫领域主体责任、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被巡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直接关联。
问题线索的精准发现和反馈
巡察组长全程把控,合理分工,确保人尽其才,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在巡察前广泛搜集舆情信息,确定谈话对象,熟悉掌握其背景情况,善于抓住被谈话人的心理,及时打消顾虑,深入挖掘问题线索。
通过以上方式,政治巡查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被巡察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