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婚假规定主要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该条例,职工结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法定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假:
之前的规定中,晚婚公民可以享受15天的晚婚假,但根据最新规定,这一待遇已经取消。因此,目前湖北省不再提供晚婚假。
路程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其他假期: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工资待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即带薪休假。
综上所述,湖北省目前规定的婚假为3天,适用于所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异地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路程假。婚假期间,员工应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