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验旧的期限如下:
普通发票
纳税人已使用和未使用发票的验旧或缴销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纳税人较多、管理工作量较大的地区,经省局批准后,可延长至6个月。
未开具过的发票不需要验旧,但超过期限的应缴销旧发票,重新领用新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规定使用期限,除更换版本外,可一直使用。遇更换版本时,需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缴销未使用的发票。
专票
专票的验旧期限一般为开票日起至有效验旧期止,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会有另行规定。
作废发票
作废发票的验旧缴销应在电子税务局网站的发票管理平台办理,一般需要1-2个小时完成。
综上所述,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验旧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未开具过的发票无需验旧,但超过期限的需缴销并重新领用。作废发票的验旧缴销在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通常1-2小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