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管理和监管涉及 多个部门,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下属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地通信管理局也承担着对属地内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学校网站工作领导小组
对于学校网站,管理工作由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发布实行条块负责制。
专项内容主管部门
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等,负责各自领域内的互联网内容管理。
前置审批部门
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对网站进行前置审批。
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
包括教育部、商务部、中国科学院等,负责公益性互联单位的管理。
企业登记主管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企业网站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网站的管理和监管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部门、学校网站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前置审批部门、公益性互联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划分依据网站的性质、内容及其运营活动,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安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