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听证的启动和举行时间如下:
申请时间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组织时间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的20日内组织听证。
通知时间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综上所述,从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到实际举行听证,整个过程的时间安排如下:
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3日内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并决定组织听证:20日内
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7日前
因此,行政复议受理后举行听证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的安排,而当事人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并在听证前7日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