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是指 对某一决定或裁决不服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重新审议的书面申请。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具体决定不满时,他们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复议申请,请求重新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复议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标题:
明确申请书的性质和目的。
申请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被申请人信息:
即作出原决定或裁决的机关或个人的名称、地址等。
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
详细阐述申请人对原决定或裁决不服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结论与请求:
明确提出复议的要求和期望的结果。
申请复议的条件包括:
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申请人必须依法提出请求。
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复议通常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的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通过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获得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原决定或裁决的重新审查,从而有可能撤销或变更原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