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此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总结:
被拘留的情形主要包括正在实施犯罪行为、预备犯罪行为、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目击者指认、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或逃跑、有毁灭或伪造证据的风险、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等。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也有权决定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