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标有效期满前 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还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因此,商标续费应提前 十二个月进行,而不是提前一年或其他时间段。提前续展有助于确保商标的合法有效,并避免因错过续展期限而导致商标被注销。建议在商标到期前的一年内开始准备续展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续展,以确保商标权的持续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商标有效期满前 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还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因此,商标续费应提前 十二个月进行,而不是提前一年或其他时间段。提前续展有助于确保商标的合法有效,并避免因错过续展期限而导致商标被注销。建议在商标到期前的一年内开始准备续展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续展,以确保商标权的持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