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原户口本和 身份证。
结婚证或 离婚证,如果是因离婚或结婚而需要办理分户。
分户申请书和 分户证明。
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 准予迁入证明和 居民身份证。
市局、 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房产证或 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分户协议、 居委会意见书和 户主同意分户书。
搬迁安置证明(若涉及搬迁)。
派出所片警调查意见。
单位证明或 房产证明(农村地区需提供宅基证)。
购房立户需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及发票。
建议您提前联系当地派出所,确认具体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分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