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情节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从犯。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预备犯。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
酌定情节
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时,不是量刑情节。
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不同,也能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因而是影响量刑的因素。
应当情节: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可以情节:在量刑时法官依法律许可或者法律授权在量刑时的先择性情节,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罪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他情节
累犯:累犯行为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自首: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情节往往能够得到从宽处理。
立功:立功同样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优待,若有重大立功表现者,更是应当给予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特殊待遇。
坦白如实交代罪行:也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这些情节处理方式在刑法和行政处罚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旨在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危害程度,合理地适用刑罚和行政处罚,以实现司法公正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