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如下:
纳税主体 :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等。纳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些收入被视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对于个人在纳税年度内第一次或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所得,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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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 规定月份数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规定月份数
```
如果股权激励以转让股权的形式体现,则可能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税。
截至2027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