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冈,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
老城区
东至东坡大道
南至西湖三路
西至沿江路
北至中环路西段(黄州大道以西)
老城区以外区域
除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外,全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鞭区)
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汇处
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汇处
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
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党政机关所在地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
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场所
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黄冈保护(核心)区域
建议您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安全和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