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罪通常比单独的强奸罪判罚更重。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轮奸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之一,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判罚如下: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在轮奸的情形下,所有参与轮奸的行为人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不存在第一个人还是最后一个人判的轻或者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