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 进口物品:指进入境内时需缴纳的税费,根据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
2. 出口物品:指出境时需缴纳的税费,同样根据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关税税率。
3. 过境物品:指在境外转运到第三国家或地区的物品,在转运过程中也需要缴纳关税。
4. 特殊关税:包括特别关税、反倾销税、保护税等。
5. 增值税:对于进口货物,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6. 个人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等。
7. 资源类产品:如石油、煤炭、矿石等。
8. 农产品:某些国家可能对出口的农产品征收关税。
9. 高科技产品:如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10. 奢侈品:如高档手表、珠宝首饰等。
关税的计算可以基于从价税(按货物价格计征)或从量税(按货物重量或体积计征),具体税率和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