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台非法广告的投诉和举报,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如果涉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罚后应通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这些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对于涉及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举报。例如,德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就曾经查处过多起非法电台案件,并通过与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有效打击了非法电台的播放行为。
公安机关
如果虚假广告对你造成重大损失,你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方和电台赔偿损失。
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综上所述,如果你发现电台发布非法广告,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进行投诉和举报。建议首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便及时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