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确权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公告与通知
乡政府或县政府会向所管辖的村委发布土地确权登记的公告,公告中会写明土地登记期限、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等内容。
村委将公告通知给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到政府土地确权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后提交相关资料。
资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者(通常是村民或村委)向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复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调查与划界
国土部门会联合村干部和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划界调查,并对有争议的界线进行调解,确定地界后,村代表需在地籍上签字盖章。
测绘队伍会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指导土地权属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和签章。
公示与异议处理
政府将调查结果在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不少于7天,接受承包方的异议和核实修正。
一轮公示后,如果无异议,则进行二轮公示,进一步确认确权结果。
审批与发证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外业调查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县(市)国土局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注册登记。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所有权证以宗地为单位填写,载明宗地座落位置、四至界址和土地面积,并颁发土地确权证书。
建立登记簿与归档
将相关资料信息整理归档,建立土地登记簿,并将制作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给农户。
确权结果还会录入土地管理电子平台,便于信息管理。
整个确权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建议村民在确权过程中积极参与,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