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原则是指 决策者在作出决策时,与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进行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公开、互动、包容性和尊重民意。在公共参与过程中,公共机构是主导方,而公众则是参与方,通常是被动方。
具体来说,公众参与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知情权:
公众有权获得与决策相关的充分信息,以便能够做出明智的参与决定。
参与权:
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活动。
表达权:
公众有权在决策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监督权:
公众有权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这些原则旨在通过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接受度,从而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