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的补缴期限如下:
最多可补缴24个月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即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向前推算,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补缴时间限制
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通过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补缴流程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议:
如果需要补缴社保,建议尽快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