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发包方与勘察单位之间的协议,用于完成建设工程的地理、地质状况调查研究工作。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包括初步设计合同和施工设计合同,涉及项目立项阶段的可行性资料设计以及具体施工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安装工作,建设单位支付报酬。
总价合同:
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其中固定总价合同是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而可调总价合同则允许在合同期间根据市场价格浮动调整合同价款。
单价合同:
承包商根据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承包商承担工程成本,并获得约定的酬金作为利润。
国内工程合同:
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筑工程合同。
国际工程合同:
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建筑工程项目,可能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
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
总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一个主要施工单位签订的涉及全部工程的合同,而分承包合同则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