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基本的手续:
提交转学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交转学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
获得转学联系单
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并出具带有公章的“转学联系单”。
开具转学证明
原就读学校根据“转学联系单”开具“转学证明”并附上学籍档案材料。
审核与签章
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报到与调档
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转入学校进行调档,完成转学。
注意事项
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为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毕业班学生和休学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转学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建校费。
接收学校可能会对转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后才会同意接收。
请根据当地教育局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办理,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