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是由多个部门分工负责的。以下是主要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经营范围等。
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税务局
负责企业的纳税管理。
药监局
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
国资委
负责国有企业的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央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以及监督和管理中央企业。
各地国资委或相关部门则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国有企业。
建设局
负责建筑企业的管理。
发改委
管理工业企业。
负责上市公司市场经营、企业项目等问题的监管。
其他部门
公安机关、环境保护机关、审计机关等也参与企业的监督。
银保监、司法、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和管理。
综上所述,企业主要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药监局、国资委、建设局、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的监管。具体监管职责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范围有所分工。建议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了解并遵守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