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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时间: 2025-01-05 05:21:22

在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协议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殊考虑

在涉及军婚案件中,除上述基本原则外,还需兼顾军人特殊性及其国防建设贡献。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女方有所倾斜和照顾,但需要女方提供照顾子女的证据。

总结:

军人的个人财产(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在离婚时归军人个人所有。

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具体分析其取得时间和方式。

财产分割应首先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同时考虑军人特殊性和无过错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