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明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士则需要提供护照或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户口本
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婚姻状况证明
固定工或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未婚、离婚或丧偶等相关证明文件。
照片
双方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3张,底色颜色要统一。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离婚证明
如果是再婚人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如果离婚证遗失,则需要补办离婚证或提供《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其他特殊证明
因私出境的人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如无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证明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建议提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证明。
其他费用
需要交纳结婚证工本费和服务费。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