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限制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公务员招录部门
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等部门的税务、海关等相关职位。
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经济学等专业。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研院所的某些职位。
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的教育学、医学等专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产品部门、市场部门、运营部门等对专业要求不高,更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这些部门通过设定专业限制、学历要求、性别要求等方式,确保就业过程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劳动者在就业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