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是指 租房者与购房者在社会公共服务及福利的享有上处于平等地位。这一概念旨在削减租房和购房所带来的权益差异,推动住房市场良性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具体而言,租售同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公共服务及福利的平等享有:
租房居民在子女上学、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应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权利义务的明确:
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益。
稳定租期和租金:
建立稳定的租期和租金制度,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税收优惠:
对中介和个人的出租承租方给予税收优惠,鼓励租赁市场的发展。
租售同权的发展前景在于提高住房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使没有能力购房的人群也能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