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新疆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在本市落户满五年且婚龄满五年。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子女在本市落户时间满五年。
子女投靠父母
十八周岁以下子女(高中在校生不受年龄限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的父母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技能型人员
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技能型人员。
技校和职高毕业生
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校、职高毕业生。
购房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等人员(对新购买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凭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办理落户)。
被征收或征用土地
因城市(城镇)建设承包土地(草场、林地)被征收、征用、完全失去土地(草场、林地)的农(牧)民。
学历落户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力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迁入本市落户。
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在校生,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或获得发明专利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迁入本市落户。
其他特定人群
外地入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招生落户、随军家属落户、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等特定人群也有相应的落户政策。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手续,以便顺利完成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