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卖香烟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如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具体案例
案例1:被告人吴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2:被告人支某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案例3:被告人李某等四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至六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到356万元不等。
建议
非法售卖香烟的判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轻微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建议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