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指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生命权:
包括健康权和身体完整权,指个人享有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自由权:
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等,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行动的权利。
财产权:
指个人对自己合法财产的支配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
尊严权:
指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受到尊重和保护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个人隐私、不受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等。
公正权:
指每个人在社会中应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包括平等参与和享受社会资源的权利。
获助权:
在面临不可预知的灾祸或危险时,个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公民享有参与政治生活、表达意愿、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决策权与管理权:
个人有权参与和影响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
监督权:
公民有权监督政府行为,确保政府权力不被滥用。
隐私权:
指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包括通信隐私和居住隐私等。
名誉权:
指个人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不受损害的权利。
肖像权:
指个人对自己的肖像的使用和控制权。
荣誉权:
指个人享有的维护个人荣誉不受侵犯的权利。
姓名权:
指个人对自己的姓名享有使用和控制的权利。
人权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集体的权利,包括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这些权利是普遍的、不可剥夺的,并且应当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