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接受服务: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和建议: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制定和修改规则: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与决策: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和监督: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知情权: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维修资金监督: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其他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规则:
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维护秩序: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交纳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
安全使用:
履行房屋安全使用责任。
配合管理:
配合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管理。
垃圾分类:
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其他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良好的社区治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