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保险公司的主要原因包括:
社会保障需要:
保险公司帮助人们积存财产,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困难,从而保障社会安定。
市场规模巨大:
随着国人保险意识的逐渐觉醒,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亟待挖掘。
资金来源低廉:
保险公司能够获得持续的低利率资金,有助于资本运作。
公司战略布局:
互联网公司、银行、医药企业等涉足保险业,寻求多元化战略发展。
拓展金融业务:
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保险产品获取资金,再通过投资理财赚取收益,同时也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
社会稳定:
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付能力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生活的稳定产生直接影响。
互助体系:
保险公司提供合法人的权利保障,形成一种互助体系。
填补市场空白:
官方投资保险机构受政治影响较大,且对投保项目的股权比例和承保金额上限有限制,保险公司可以填补这些市场空白。
专业分工:
保险公司专注于产品研究和销售,提高效率和专业性,同时设立专门的销售公司可以提升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成立保险公司不仅是为了盈利和解决就业问题,更是为了满足社会保障需求、拓展金融业务、实现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填补市场空白等多方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