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沙行为 由河道主管部门和国土局共同管理。具体来说:
河道主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取土等活动,并有权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可处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土局负责监管矿产资源,包括河沙。非法采砂行为可以向国土局举报,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为12336。
因此,对于偷沙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河道主管部门或国土局进行举报。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