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笔录无效的情形包括: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如果调解协议的内容或结果违反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该调解笔录将被视为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调解协议如果以表面的合法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其调解笔录也是无效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任何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如果其内容或结果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都将被视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违反了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文件也将被视为无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
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存在强迫行为,导致调解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那么该调解笔录无效。
这些规定确保了调解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调解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调解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