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关系通常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因为血缘、婚姻或其他法律上承认的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成员的经济和生活上的照料、教育、保护等义务。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抚养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死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死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也具有抚养的义务。
其他特定情况下的抚养关系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养父母对养子女具有抚养义务。
以上各种抚养关系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在特定情况下,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