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边法院执行局依法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通过实地调查+耐心调解,仅用15天高效执行完毕9起涉木材买卖的纠纷案件,为靖边县东坑镇毛磘村9位村民一次性执行到位所欠木材款共计80708元,及时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速度与温度。

2024年,被告靖边县冠某木板厂向靖边县东坑镇毛磘村方某某、蒋某某等9位村民购买木材,原被告双方就木材买卖达成合意,原告依约交付木材后,被告仅支付他们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迟迟未付,村民们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靖边法院。经调解,被告靖边县冠某木板厂依法向原告方某某、蒋某某等9位村民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共计80708元。调解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义务,村民们遂于2025年6月12日向靖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经全面调查发现,靖边县冠某木板厂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不动产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为确保案件的快速推进,执行干警决定前往东坑镇毛磘村对被执行人靖边县冠某木板厂采取线下调查。到达木板厂后,发现该公司已不再实体经营,只存有少量的木材,且迟迟未见法人乔某某踪影,只有看厂子的人在,执行干警对其约谈核对情况,从中了解到该厂已不再运营,且法人在近期一直在外地。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乔某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传唤,告知其执行程序的相关事项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乔某某态度积极,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只是他在河南省,请执行干警给足他返回时间,他会尽快赶回配合执行。

待乔某某返回木板厂后,及时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并表明其想一次性偿还货款,希望执行干警能够再次进行调解。在了解其诉求后,执行干警随即驱车再次前往该木板厂进行善意沟通调解,并主动搭建协商平台,组织9位村名与靖边县冠某木板厂法人乔某某面对面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厂内部分木材折抵所欠货款50000,剩余30708元货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9位村民按实际欠款金额比例进行分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见证和双方当事人的全力配合下,村民们依次办理了领款及结案手续,9起涉木材买卖纠纷案件快速圆满执结。
这9起系列案件用时15天即全部执行完毕,体现了靖边法院“小案件大民生,小标的大权益”的执行理念,也是积极探索小标的执行案件速执的成功范例,更是优化执行资源、简案快执,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靖边法院执行局将以“陕亮执行·2025”为契机,继续坚持依法高效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根据个案特点充分挖掘执行潜能,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形成集中执行、高压执行常态化,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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