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印发《商丘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自2025年起三年内选聘100名“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培养形成一支高学历、懂技术、能攻坚、助发展的人才队伍。
《计划》明确,申报人需满足相关条件: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服务企业且能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且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需在市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市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申报企业需为商丘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信誉良好,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规上工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企业需具备一定研发创新基础和明确的研发创新需求,优先支持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需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科研、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研发合作。主营业务与我市或所在地重点培育产业链一致的优先支持,且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创办或入股的企业。
在政策支持方面,入选的“科技副总”所任职务不占企业领导职数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派出单位应保留其服务期内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确保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权利,其服务经历视同个人基层工作经历。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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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