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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 | 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时间: 2025-04-27 11:04:00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7日讯 咨询: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答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在全市公布的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可以结算。参保人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微官网”-“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