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此前,据媒体报道,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镇发生的一起惨烈交通事故:20岁小伙廖某某因和女友发生争吵,竟在闹市区疯狂踩油门,以128公里的时速驾车冲向路边,导致一家三口无辜殒命,其中还包括一名不满1周岁的婴儿。媒体报道称,如今,逝者家属胡女士和丈夫每晚都要靠药物才能入睡 ,儿媳的爷爷因过度思念由他带大的孙女,于3月19日离世。据了解,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肇事车辆速度高达128.9千米/小时,而该路段限速仅40公里每小时,肇事司机负事故全责,且排除酒驾、毒驾。警方给出的肇事原因是司机因与女友吵架,开快车泄愤。